法庭:棄女嬰公廁 單身婦判戒毒

【本報訊】染毒癮單身婦去年在旺角一個公廁誕下女嬰後,將女嬰交給陌生途人送往醫院,她則逃之夭夭。警方在包裹女嬰白布上找到婦人的DNA並於一年後將她拘捕,她承認因當時被法庭通緝怕要入戒毒所而不敢去醫院。女被告早前於九龍城法院承認一項遺棄兒童罪,昨被判處進入戒毒所。

裁判官判刑指,被告蔡佩珊(卅三歲)將女兒交給陌生人行為,感到難以理解及不能接受,幸該途人非壞人,確有把女嬰帶到醫院並交給警方,女嬰現時亦由社署照顧且健康良好。裁判官知道被告明白染有毒癮是她最大的問題,並願意進入戒毒所,希望在戒毒後可照顧女兒。裁判官希望被告可信守承諾遠離毒品,盡母親的責任照顧女兒;控罪指被告去年六月廿三日在上海街街頭拋棄剛誕生的女嬰。

案件編號:KCCC 3227/2011

「Money18免費即秒股票報價網站」現推出8升級功能,財經資訊,實時實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