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業漢判無限期精神治療

【本報訊】葵盛東邨去年五月發生血腥斬殺案,患精神分裂症、並有斬人前科的無業漢,在邨內連環斬傷五名街坊及保安職員,其中兩名傷者因內臟中刀不治。無業漢上月在高院承認誤殺及蓄意傷人等罪,法官昨日在參閱被告的兩份精神科報告後,確認他對社會構成危險,判他入懲教署轄下精神病中心接受無限期的精神治療。

帶備求生刀 見人就斬

被告李忠民(四十三歲),原被控謀殺及企圖謀殺罪,但他以精神問題為由,改認誤殺及蓄意傷人,獲得控方接納。

案情指被告去年五月八日上午,帶備一柄一呎長求生刀離開其葵盛東邨盛國樓住所,在梯間用刀斬向兩名女街坊劉潤蓮及譚月順,其中劉中刀不治,譚則重傷。被告再走到地下大堂,用刀刺傷當值女保安員陳小玲,然後走到屋邨管理公司辦事處,向兩名物業主任梁耀宗及郭放基施襲,其中郭傷重不治。被告被捕後聲稱因房署不准他調遷,其他人又當他是傻子,所以拿刀斬人。

被告的病歷顯示,他自○○年患上妄想性精神分裂症,同年他因懷疑妻子「勾佬」而斬斷妻子一根手指,曾被判接受精神治療。而就本案為被告索取的兩份精神科報告,指被告仍受精神分裂症影響,對公眾仍存威脅,建議被告接受住院治愈。

死者母:應判終身監禁

法官遂判被告在懲教署轄下的精神病中心接受治療,並定期接受評估,以決定他何時可以出院。法官強調這並非要懲罰被告,而這個做法對被告及公眾都是最有利。法官並對兩名死者表示哀悼,及祝福三名傷者早日痊愈。

對於被告被判無限期治療,男死者郭放基的母親感到不滿意,認為應判終身監禁,她說:「判佢(被告)入院治療,好似保護佢咁樣,監獄環境始終唔同。」她又嘆謂:「法官判咗,講咩都無用啦,我都無咗個仔!」女死者劉潤蓮的兒子亦同樣認為應判終身監禁,他稍後會拜祭母親告之判刑,相信母親也不會滿意。

案件編號:HCCC 11/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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