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醫關之義 專業失當遭譴責

【記者潘嘉寶報道】香港中醫師公會會長關之義○六年四月向一名病人發出的處方,並沒有註明中藥材分量、病人姓名等資料,涉及四項指控,中醫藥管理委員會中醫組昨召開聆訊,裁定關之義專業失當,違反註冊中醫專業守則,予以譴責。關之義指裁決合理,他不會上訴,但批評相關專業守則已過時。

投訴人張先生○六年四月二十一日到關之義位於灣仔的醫館求診,先繳付一百元,其後關向他開出三劑合共三百九十元的中藥,但處方上只寫上藥材名卻無註明分量。張認為不合理,向中醫藥管理委員會投訴,並指藥費太貴。

中醫藥管理委員會中醫組昨召開聆訊,經研訊後,中醫組對關之義未有在中藥處方上註明藥材分量;中醫師姓名、地址、聯絡電話及簽署;病人姓名,以及處方的簽發日期共四項控罪成立,違反註冊中醫專業守則,裁定關專業失當,予以譴責。

轟現時守則落後

關醫師在聆訊上承認所有指控,聆訊後表示裁決合理,不會提出上訴。他說,事後已於同年向病人再開出處方,加上了醫館的聯絡方法及其個人簽署等資料,但對於要註明藥材分量有保留。他指出,未有註明分量是為保障病人健康,不建議病人自行重複配藥,並批評現時的相關中醫專業守則在十年前制訂,未能與時並進,「唔可以跟足守則或教材處方,始終要靠中醫師專業判斷同臨床經驗。」他指,投訴人是首次向他求診醫治鼻敏感,指病人的真正投訴原因是不滿藥費太貴。投訴人張先生昨旁聽聆訊,毋須作供。他不滿裁決:「只係譴責,都唔到肉」。

中醫藥管理委員會中醫組自○九年十二月至今年三月,就中醫師涉嫌違反專業守則或觸犯可判監罪行,共進行卅二次紀律研訊,廿一名註冊中醫被裁定指控成立,其中十二人被除名三至六個月,全部緩刑,當中五人同時被警告;另四人被譴責,五人被警告。另外,八名表列中醫經紀律研訊後,兩人被除名,六人違反守則的行為被記錄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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