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去年獲批經營港澳渡輪服務的巨龍船務,被指在今年六月起拖欠海事處的碼頭停泊費及乘客登船費,累積金額逾一百八十萬元,政府昨入稟高院向巨龍船務追討有關費用,並要支付利息及訟費。
原告律政司司長,代表海事處處長興訟,被告巨龍船務有限公司。海事處發言人昨表示,由於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不便評論有關個案,巨龍船務則未有回覆本報。
案件編號: HCA 1464/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