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究竟要有幾多個警察出事,政府先肯做嘢?」○五年在長沙灣單獨巡邏時遇襲,被割傷頸部動脈的警員朱振國,其妻蔡燕萍得悉再有警員於執勤時被割傷頸部,大感驚訝。她指「我先生已經係活生生嘅例子,做差人係危險工作。」質疑警隊至今仍未改善前線警員的人手編制,建議警方應盡快檢討相關政策,確保不再有警員受傷。
朱振國的母親亦感到相當無奈,她認為:「雖然突如其來嘅嘢冇人預計到,但如果只得一個人留喺個單位裏面,一旦被襲擊,真係有咩事都冇人知。」她希望警方能增派前線人手,以確保警員在執勤時的安全,亦希望昨日受傷的警員早日康復。至於朱振國,當年受傷後因失血過多致全身癱瘓,治療至今無明顯好轉。
警方發言人表示,警隊分區指揮官會因應分區的實際情況,及個別案件的現場情況,決定巡邏人員是以一人(單咇)或兩人(孖咇)執行職務。屯門警區署理總警司黃建華表示,昨日遇襲受傷警員是「孖咇」執行職務,在證實現場情況穩定及受控制,同行警員始離開。黃建華指今次是個別事件。
警察員佐級協會主席黃程指出,按照一般程序,警員最少要兩人一同上樓工作,今次事件的情況是警員已完成調查,其中一人才落樓,故相信僅屬個別事件,但協會稍後會與處方研究檢討工作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