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不少巿民誤以為監警會只是負責監察警方處理市民針對警方的投訴,但監警會秘書長朱敏健指出,該會其實是像「全科醫生」,亦會研究警方在執法上是否有需要改善的地方,如該會曾建議在報案室引入電話錄音,結果成功揭發一名警員「扮聽唔到電話」;另亦建議警方向市民發出通緝令或進行通宵扣查時,必須合情合理。
朱敏健表示,在建議警方在報案室引入電話錄音後,一名市民致電報案室投訴交通事故,但接聽的警員卻「扮聽唔到,唔想幫嗰個市民」,結果被錄音系統揭發。
該會正進一步建議警方在所有報案室裝設閉路電視,及將被羈留的疑犯集中在當眼處看管,以便一旦有投訴,亦有人證及物證,對當值的警務人員也有保障。
監警會另一項建議是,警方向市民發出通緝令及進行通宵扣查必須合情合理,過去曾接獲一些投訴,可能涉及一些租務及商業糾紛,但警方卻發出有關命令,妨礙涉案人士的自由,惟最終或不涉及刑事,認為警方應考慮是否有需要這樣做。
另外,監警會已聘請十三名具有調查經驗的審核主任,並會陸續上任,監警會副秘書長周允強指,以往由行政主任負責審核投訴,很多時都是以文書往還,或需時三至四年,改由審核主任「上場」,會要求警方投訴警察課人員會面,面對面提出問題;該會亦研究就一些性質較輕微的投訴,由警方與投訴人調解的可能性,好令審核主任可集中處理較嚴重的投訴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