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飛行校前老闆上訴甩狎童罪

【本報訊】廿三歲飛行學校前老闆余秉澤,涉嫌多次觸碰一名十五歲少年下體,及用名貴禮物利誘少年在他面前自瀆,於去年八月被區院裁定兩項非禮罪成和判囚半年。余提出上訴,上訴庭昨裁定原審法官鄧立泰犯錯,判余上訴得直,撤銷其定罪兼得原審的堂費。自認是雙性戀者的余洗脫罪名時眼泛淚光說:「我唔想因為性取向而被歧視,我要取回公道!」

上訴庭指原審犯錯

上訴人余秉澤於去年十一月成功獲准保釋外出等候上訴,他上訴得直後,在庭外喜極而泣,表示他一直因性取向而遭歧視,批評原審法官未有考慮一些重要的證據而定他的罪。他聲音抖震道:「雖然贏咗,但我咩都無晒!」他因本案失掉國泰航空培訓機師一職,而他經營的機師培訓公司亦結業,他打算到台灣重新發展。

上訴庭昨指,原審法官未有考慮案中一些重要的證據,包括上訴人跟事主之間的電腦聊天室訊息,二人在案發期間的聊天室訊息對話中,不但未曾透露任何非禮事件,事主更曾向上訴人道歉,可見訊息內容跟少年在庭上指他跟上訴人關係不和的說法有出入,加上原審法官的裁決理據不足,遂推翻原判。

案件編號:CACC 318/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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