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警務處近日簽發禁區通行證(俗稱禁區紙)的安排引起居民不滿。廿多名禁區居民代表昨到上水警署抗議,不滿當局收緊簽發禁區紙政策,要求有關部門負責人下台。禁區政策關注小組臨時召集人曾玉安直言,過往禁區紙續期只需簡單填寫申請表,現卻「問埋你父母、阿爺係邊個,離咗婚未、婚姻狀況有冇改變,好似做埋調查科嘅嘢咁」。
二十多名居於沙頭角、打鼓嶺等禁區的居民代表,昨手持橫額到上水分區警署抗議,並於警署門外高呼「倒行逆施 吹毛求疵」的口號,不滿警方簽發禁區紙的政策前後不一。八十八歲的姚女士指,在沙頭角居住了七十多年,過往更新禁區紙只需填寫相關表格申請續期,但昨申請續期時卻被要求提交結婚證明書、水費及電費單等,「我十五歲就結婚,嗰時邊有結婚證明呀」,直言手續「好麻煩」。吳先生的禁區紙昨日到期,「水、電費單,樓契都畀到吖,但我幾十年前喺大陸結婚乜都冇,邊有結婚證明啫,火都嚟呀。」
曾玉安稱,自從禁區通行證辦事處新主管李劍輝上任,當局在簽發禁區紙的問題上諸多刁難。禁區居民每五年需續期,之前他們遷居只需提交新的住址證明,現時即使只「搬去隔籬街」,當局亦派員於深夜一時上門查探。有租住沙頭角單位的一家三口,早前更被當局要求需由業主證明是與其兒子同住,才向其子簽發禁區紙,卻因業主外遊,一家被迫於親友家中暫住至業主回港。曾指當局做法令居民無所適從,造成很大困擾,要求當局盡快回應,長遠應取消禁區安排。
警方發言人稱,一直按既定政策簽發「邊境禁區通行證」,近期並無收緊安排,居於邊境禁區的居民如要申領或續領居民或訪客通行證,只需帶證明文件到所屬警署或邊境禁區通行證辦事處辦理,如文件正確無誤可獲同日簽發,若申請人提交文件有困難,會就個別申請提供協助並靈活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