鑑於前蘇聯權力高度集中、缺乏制衡,引致黨內特權盛行、貪腐普遍,引起人民不滿而瓦解的教訓,中國政治體制改革一定要積極、切實推進。
中共成立九十周年、執政六十二年,可是,黨內民主迄今未能健全。黨代會代表、中央委員、政治局委員、常委的產生,應逐步落實民主、開放的差額競選,尊重黨內民意,由黨內民主推向社會民主。而在領導幹部的甄選、培養、考察、提拔過程中,要打破「上級說你行,不行也行;上級說你不行,行也不行」的「潛規則」。要盡快落實「領導幹部及其家屬財產申報公示」陽光制度,並引入「擁有財富與官職收入不相稱而又未能證明合法來源者即可檢控」的反貪倡廉「撒手鐧」。要尊重新聞自由,創造條件讓人民批評政府,充分發揮輿論監督作用。
而基於史太林破壞法制、踐踏人權的反面教材,中國配合革命黨轉變為執政黨,人治要徹底轉變為法治,抓緊司法體制改革,注意目標正義與程序正義有機結合,尊重憲法權威,依法律規定的每一個程序辦案、送檢、審判,具體而非抽象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嚴格廢止酷刑和逼、供、信,保障「民告官」的權利和上訪權利,煞止司法腐敗。這些都是借鑑蘇聯解體教訓,當務之急應採取的改善措施。
是故,類似日前《環球時報》總結蘇聯解體的「唯意識形態論」,在理論上是荒謬的,在實踐上是危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