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銀行主管藏槍候判

【本報訊】德意志銀行香港區亞洲機構客戶部主管嚴申,於五月十八日在機場離境接受檢查時,被揭發背囊藏一支手槍連子彈匣。嚴昨在區院承認一項無牌管有槍械罪,准保釋至九月廿日以候索取心理等報告後判刑。

辯稱是「神的啟示」

辯方指嚴已收藏涉案手槍廿年,嚴因有依賴性人格障礙,一直沒有將其丟棄,更一時大意將其帶到機場,事件是神的啟示,叫嚴凡事都不能掉以輕心。

辯方稱四十三歲被告廿年前在美國替宿友繳付房租,宿友留下涉案手槍作抵押品,被告一直沒有丟棄,被告於案發當日出差到韓國,之前一天因剛搬屋,遂將一直收藏在辦公室夾萬的涉案手槍放在背囊,準備帶回新屋收藏。但被告因飽受工作壓力,出差頻密及岳母剛去世等問題困擾,回家後忘記將槍拿出來收好,直至翌日他將背囊帶到機場放上X光機檢查,才醒起自己帶着槍。

臨床心理學家李永浩教授昨出庭講述被告的心理問題,力陳被告顧家善良又有愛心,每逢跟妻子吵架,動手者必定是其妻。李堅信被告藏槍絕非用以犯法或意圖不軌,認為他得到父母及妻子的支持,繼續接受治療病情定會改善。

被告好友、中信資本控股有限公司首席執行官張懿宸替被告任品格證人,張指被告工作出色,更是行內最平實的高層,因為他可以穿上侍應服,於妻子在上海的咖啡店招呼客人。張說,被告事後深感懊悔,還常說:「今次是神要告訴我,不能總掉以輕心。」 案件編號:DCCC 723/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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