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邨商戶打麻雀擬扣分

房屋署為回應審計署炮轟屋邨商舖無王管淪為聚賭場地的批評,擬鐵腕全面禁止屋邨商戶在承租單位內打麻雀,建議在新租約訂明嚴禁打麻雀或進行其他不屬訂明業務的活動,並把違規打麻雀等納入扣分制,違者一律扣五分,涉事商戶/檔戶若因聚賭等被終止租約,五年內不准再租房屋委員會的任何舖位。不過,有團體對此嘩然,炮轟房署矯枉過正,擔心引起租戶司法覆核。

審計署今年四月炮轟屋邨商舖及停車場管理不善,有個別商舖出現懷疑聚賭活動,淪為麻雀房。房署事後進行檢討,提出一系列建議,交房委會商業樓宇小組本周四討論。

房署指,目前商舖租約並無明文規定禁止租戶在單位內打麻雀,租戶往往聲稱打麻雀純屬娛樂及不涉金錢,令房署難於執法,因此該署將於商舖租約中加入新條文,訂明「不得在承租單位內打麻雀或進行其他不屬訂明業務活動」,而在承租單位內打麻雀、打天九和十三張等不良活動,也建議納入扣分制,違者即時扣五分。

被終止租約 五年禁再租

同時,若商舖租戶因聚賭等原因而被定罪,或嚴重違反其他租約條款,如將商舖改作住宅用途,他們被終止租約後的五年內,禁止再租房委會商舖;若因違反扣分制或其他輕微租約條款而被終止租約,則兩年內禁止再租屋邨舖位。

至於有商舖儲物室被改作麻雀房,房署已發出新訓令要求職員按照業戶違規次數,加強巡查高危儲物室。

不過,公屋聯會主席王坤炮轟房署建議矯枉過正,因為市民打衞生麻雀屬正常活動「唔係犯法」,「屋邨商舖唔少拍緊烏蠅,無嘢做打吓麻雀仔消遣下有乜問題?」批評房署的建議過晒龍,如果引申落去「公屋居民在租住單位內打麻雀都應該唔得,房署咁樣做隨時引起租戶司法覆核!」

另外房署建議以五年推展期方式優化零售及停車場設施,本財政年度優化商場包括龍蟠苑及坪石邨;彩虹邨及華富邨等空置率較高停車場,部分面積則擬改作商業或辦公室用途。

記者譚美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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