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救護總隊目,要求相識逾廿載的下屬替他找師傅裝修住所,並要下屬先墊支四十萬元裝修費,但在完工後卻拖欠八萬元尾數未找,更涉嫌用「無職升」和「無得撈」要脅下屬停止追債,因而被控勒索和刑恐兩罪,案件昨在九龍城法院開審。案情同時透露,被告的太太曾向消防處投訴事主「秘撈」,要事主承諾永久保養被告的住所才肯罷休,事主有感前途盡毀而提早退休。
五十五歲被告譚德龍,將於九月退休,現正放退休前的休假。他被控一項勒索罪及一項交替性的刑事恐嚇罪,他不認罪。事主梁讚卿,在退休前任職救護隊目。梁供稱,被告非其直屬上司,但他們已相識逾廿載及一同駐守旺角區消防局,平日也不時會交談。
梁承認喜愛和會替他人裝修,但拒絕透露有否收取金錢。約於○八年五月,被告要求梁介紹裝修師傅裝修被告在亞皆老街聖露園所擁有的一個一千八百呎單位。梁最初拒絕,但被告指摘梁替同事裝修卻不幫他的忙,梁才答應找師傅及報價。梁找來三位師傅及報價四十萬元。被告表示信不過師傅,要梁先墊支。
裝修工程於十一月完工,梁找清款項,被告則分數次還了合共三十二萬元給梁。梁向被告追八萬元尾數,被告卻稱油漆、欄杆及雲石地板均做得不好,拒絕付款。梁曾親自替被告修補,但至○九年十一月仍未能完成,遂再向被告追款。
被告卻於家中當面向梁說:「你再提我就會令你無得升(職),有可能令你無得撈!」梁當時正申請晉升為總隊目,並知被告認識很多「大Sir」,故很擔心。梁於兩個月後接獲上司通知被人投訴當兼職,梁其後發現投訴人是被告的妻子。
梁於去年一月尾約被告的妻子到酒樓商討,但她要梁簽署一份文件才停止投訴。她要梁修好其單位十二處地方和承諾永久保養該單位。梁覺得要求不合理,沒有答應。被告妻子又致電梁稱找到師傅裝修,要梁支付十萬元。
梁認為投訴事件令他前途盡毀且不能升職,於去年三月決定申請提早退休,並於去年九月廿八日正式退休,梁當時五十歲。
案件編號:KCCC 2393/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