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 鍾建誠:鍾建誠感小便困難,到明愛醫院治療,院方要求他留院觀察,但未有告知他留院原因。明愛醫院:病人當日因腹脹,小便困難及雙腳腫脹,入住該院內科病房,未有發燒或下肢觸痛等徵狀。
2月26日 鍾建誠:鍾建誠右腳小腿位置忽然長出一粒血泡,膝頭異常疼痛。明愛醫院:院方發現病人晚上申訴右腳疼痛。
2月27日 鍾建誠:鍾建誠右腳痛楚加劇,哀求當值護士給予止痛藥,但當值護士以醫生未有處方而拒絕,鍾當晚深夜昏迷。明愛醫院:凌晨院方為病人檢查顯示,右腳紅腫及溫度上升,醫生隨即處方抗生素及止痛藥。
2月28日 鍾建誠:明愛醫院當值醫生發現鍾建誠右腳受食肉菌感染,情況嚴重,不截肢會有生命危險,遂切除鍾的右腳,其家人亦於手術後才得知悉。明愛醫院:病人昏迷,驗血報告指急性腎衰竭及代謝性酸中毒,懷疑右下肢壞死性筋膜炎。治療期間發現病人深層皮膚組織壞死及筋膜下有惡臭液積聚需截肢。
3月10日 鍾建誠:鍾建誠恢復神志,追問醫生為何截肢,醫生只告知他右腳感染食肉菌需即時做截肢手術,但未提感染來源。明愛醫院:5月中旬病人經兩個月療程及康復訓練後出院,指病人入院前已有腳腫及皮膚發炎迹象,相信病人入院前感染食肉菌,惟初期徵狀不明顯,難以確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