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鍾建誠身染惡疾突成殘廢,本已萬念俱灰,但料不到申領綜援時,社會福利署職員竟要求他入稟控告前妻,索取贍養費,好讓日後在所批綜援金額內扣除,他又遭對方侮辱說︰「個個都好似你咁出事後離婚,跟住申請綜援,咪好多人唔使做嘢。」他批評社署制度僵化,令需要援助者得不到協助。
鍾建誠出院後孤身一人租住和宜合村的一個百呎斗室,前往社署申領綜援時,職員指鍾前妻擁有物業,他不能申請綜援,反「教導」他入稟法庭向前妻追討贍養費。如法庭判處的贍養費不足以支付他日常必要開支,社署才會補貼,職員說上述政策是防止欺騙綜援。
鍾建誠大怒,認為社署職員出言侮辱,決定以後不再申請綜援,寧可餓死街頭,亦不再到社署免再受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