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林超賢曾向動畫公司借40萬

【本報訊】動畫公司男董事製作由導演林超賢執導的《風雲決》時,向公司指林等人簽署了一份延伸合約,涉嫌詐騙公司四十四萬元,案件昨續審。林作供指,他從沒有簽署涉案的延伸合約,但承認曾向該公司借款四十萬元。裁判官裁定被告表證成立,被告不自辯,控辯雙方將在下周二結案陳詞。

稱無簽署延伸合約

四十八歲被告謝繼昌,被控三項代理人意圖欺騙主使人而使用文件及九項使用虛假文書罪。林超賢作供時稱,他於○四年底與被告代表的亞洲動畫多媒體有限公司簽約執導《風雲決》,並收取了五十五萬元酬勞,但他從未簽署過被告所指的延伸合約,也無收過該合約的任何款項。

辯方質疑林在案發時有經濟困難,要供子女就讀國際學校,故拿取了涉案合約款項。林否認有其事,只表示女兒確有就讀國際學校。辯方又指林因拍攝《風雲決》及另一部動畫,要亞洲動畫先支付電影尾數四十萬元。林稱該筆款項是他私人向亞洲動畫大股東錢耀棠借貸。林說雖仍未償還該款項,但錢承諾會再找他拍電影,而該筆款項會作為報酬。 案件編號:KCCC 2112/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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