坦言集:大建公屋 藏富於民

我們要經常強調,公屋的社會功能除福利外,還有藏富於民,助民發展。

福利功能主要面對老而貧一群,這是社會的道德責任。現香港在失業率低的情況下,公屋可回復上世紀五十至八十年代藏富於民的功能,與其迫使低收入群勉強供款買高價超小型私人樓宇(包括居屋),倒不如讓他們有多些機會住公屋,減少住房支出,把錢投入香港經濟,支持本地消費和投資,得益是整個社會。

就算公屋有政府資助,也只不過是政府以不同形式對本地社會的經濟投入,遠勝於補貼迪士尼公園的虧本生意,也遠勝於派六千元給香港海外居民。

我認為,下屆特首首務是多建公屋。一是年老無依而貧窮的老人不應輪候公屋,應立即上樓。二是低收入一群也不應等候三年多才可上樓。為甚麼不可把輪候期縮減至一年或以下?為甚麼不可擴大入住資格,讓更多低收入群入住?

其實,大建公屋所費無多,幾十億甚至上百億元對政府財政來說不是大開支,反而可以製造更多建築和相關行業的就業,對社會的好處多於一次過派錢。

香港不是沒地,市區重建應以興建及重建公屋為主,高價賣地推高樓價只是益了地產商,對社會經濟發展有害無利,讓更多低收入群入住公屋,藏富於民能促使社會安定,社會得益巨大,可謂百利而無一害。

所以,只要擺脫偏見和迷信,撇除與地產商勾結的傾向,特區政府大建公屋易如反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