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內地廚師聲稱因家庭經濟壓力,欠債逾十萬元,兩個月內兩度持雙程證來港搶劫夜歸女子。其中一名女事主遭扑頭受傷,另一人更被摺刀刺腹,腸臟組織溢出。他犯案後致電「一樓一鳳」,結果行蹤敗露被捕。昨日他於高院承認兩項搶劫及一項蓄意傷人罪名,法官指摘他行為冷血,判他監禁七年四個月。
被告李文輝(卅歲)來自台山,承認在去年七月廿九日於深水埗大南街,搶劫四十一歲袁姓女侍應;同年九月十五日在大南街搶劫四十三歲梁姓老人院女工,並蓄意傷害她企圖令她重傷。
案情指首案袁女在事發日凌晨十二時許,在回家途中,突遭被告用磚扑頭打劫,被告搶走千多元及手機後逃去。事主頭部血腫,幸未傷及腦。同年九月十五日晚上約十一時半,梁女從後遇襲,被告捉住她的頭猛撼街邊車子,奪去手袋,期間她呼救,被告以摺刀捅她左腹,致其腸臟網膜從傷口凸出,有一節空腸被刺穿,需緊急做手術切除,留院七日出院,現已痊愈,傷處無異常。
警方發現,案發後梁女手機曾致電砵蘭街一「鳳樓」,九月十八日前往搜查當場拘捕被告,他承認搶劫梁女前兩日持雙程證來港,租住汝州街板間房,有關「鳳姐」是同單位另一房住客,當時只為助對方搬東西。他否認涉及袁女案,但袁認人時認出他是劫匪。
辯方求情指,被告父親不良於行,母親有高血壓及糖尿病需長期服藥。去年出生的次女有血管瘤及疝氣,並要付超生罰款,經濟壓力下兩度來港犯案。但法官指並非減刑因素,斥其以磚及刀傷兩女,行為冷血不能容忍,兩人無重傷只是幸運。被告帶刀來港是有計劃跨境犯案,最後判監七年四個月。 案件編號:HCCC 121/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