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看今朝:消費外傭

政客為外傭爭取居港權,果真只為履行公義?

有人說,外傭居港權問題涉及政府「歧視」外傭。事實不然,觀乎世界各先進國家的入境條例要比香港嚴苛得多,出發點都是為保障國民的利益。如要說香港的入境條例是「歧視」外傭,則普天下所有國家都犯上「歧視」這大不韙之罪,香港政府「歧視」外傭說法不攻自破。

外傭居港權的深層次問題,是《基本法》二十四條跟入境條例的矛盾。前者在字面上未有排除外傭有居港權,後者明文規定外傭不被視為通常居於香港,亦即沒有居港權。有人說,政客不遺餘力為外傭爭取居港權,與民意背道而馳,是以放棄選票換來政治意識形態上的勝利。現在無論政府勝訴還是敗訴,政客的理據都會是《基本法》內容含糊招致不必要的司法程序,於是,政客名正言順要求修改《基本法》。坊間對「人大釋法」有不同意見,據說政府有提呈人大釋法的準備,政客就藉此批評人大釋法,並提出修改《基本法》。

中央官員說:「一旦修改(基本法)如同打開潘朵拉的盒子。」洞悉了政客的居心。修改《基本法》的先例一開,《基本法》權威不再,政客日後就有諸多口實,要求修改影響他們政治籌碼的條文,置國家與香港利益於不顧。

政客以《基本法》削弱香港市民利益為口實,號召市民反對《基本法》,攻擊《基本法》的權威,攻擊擁有最終解釋《基本法》權力的人大常委會,從而攻擊「一國兩制」,這就是政客的目的。可見,外傭被他們消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