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入風雲:還是人口政策問題

本欄早前討論「雙非」內地孕婦來港產子會產生甚麼後果時,已不斷強調,微觀看來,這是醫療問題,但宏觀而言,也是更高層次而言,這是人口政策的問題,也就是甚麼人才有資格做香港人,哪一類新增香港人才對香港長遠發展有利的問題。今次外傭爭取居港權事件,既是法律問題,也是人口政策問題。

其實,只要把過程重新梳理一下,我們便可以比較容易理解。

港英年代,就算沒有一份名為人口政策的文件,但也有其人口政策,這政策按實際情況而改動調整。例如,當香港需要大量勞工時,對內地的偷渡客以寬大處理;當人滿為患時,就一再收緊,由抵壘政策到即捕即解。而高層的管理人員,香港是多多益善,所以一般都是寬鬆處理;靠近中層的管理和技術人員,批出工作簽證的限制較大。至於外傭,就嚴格處理,前者居港滿七年可成為香港永久居民,外傭則全不考慮,不要說沒有資格申請,工作性質也嚴加限制,不能兼職、不能隨便轉工,而《基本法》起草時也參照現狀,寫成條文,作為標準。

除了一些與生俱來就有居港權的人是不用考慮條件之外,其他通過申請成為香港人的,都是基於人口政策的需要才給予考慮,而不是某一群人自己指着鼻哥說我有居留權就給你居留權。

《基本法》具有憲法的特色,一般只管大事大原則,而不應被引用到一般性的案件。憲法一定從廣從寬,律師要去捉字蝨找碴子,大有下手餘地,如果一再忍讓,只會縱容一些政客搞三搞四,人大常委會當出手時就出手,不必客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