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年狠母八年前迫令十五歲親女入房讓其男友涉嫌強姦案,控方昨在庭上播放男被告的警方會面錄影帶,他只向警方招認對女事主X上下其手但否認強姦,還強調「我摸佢(X)係經佢阿媽同意先摸!」控方舉證完畢後,男被告被裁定兩項強姦罪表證成立,今日或會出庭自辯。
四十九歲無業男被告(四十九歲)在影帶中表示,跟同案四十九歲女被告(即X母親)是前度同居男女朋友,但他已記不起女被告全名,想了一會,才叫得出女被告的綽號。他承認曾伸手入X的衣服內摸她胸及錫她的胸,但沒有用陽具插入X下體。男被告指,是女被告答應把X給他非禮,他亦答應女被告不會跟X性交。男被告強調「我摸佢(X)係經佢阿媽同意先摸!」他聲言兩次均是摸完X後,便跟女被告性交解決性需要。
男被告續向警員描述,在兩次事件中X都沒有反抗,沒有拒絕,只睡在床上瞌埋眼。但他記得X曾問他「叔叔你點解咁對我?」他當時回應,「冇呀!摸吓啫!」警員隨即問男被告,「你咁大個人,唔知唔啱嘅咩?你知唔知犯法㗎?」男被告即時回答「我知」,但辯稱自己當時「性興奮」所以想非禮X。
而已承認一項協助及教唆強姦罪的女被告,繼續接受辯方盤問時指,兩次事件男被告都答應她,只會撫摸X而不會跟X性交,惟她承認在床上目睹二人有性交動作,故知道男被告當時正跟X性交。辯方問她為何不阻止時,她只說「我答唔到」。
辯方指男被告在事發後五個月,主動提出跟女被告分手,問她是否憎恨男被告時,她稱,「我冇話憎佢,由頭到尾都冇憎呢個人!」
控方亦在庭上讀出X的四名中學同學及現任男友之供詞,四名中學同學證明X於○三年(事發時)曾向她們透露,遭其母的男友在家中非禮甚至性侵犯。
其中同學B透露,X當年在校園內向她哭訴被母親男友帶入房「搞」,當時X更指母親男友向她稱,「入一入去出返嚟,唔會有BB嘅!」
案件編號:HCCC 4/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