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馬頭圍道唐樓倒塌案死因研訊昨續審,屋宇署測量師尹志威出庭作供,承認自己單憑大業主在電話中對大廈狀況的簡單描述,便將原被定性為需在三小時內視察的緊急個案降為非緊急,並在兩日後才到場視察。其後接手的另一測量師黃婉雯承認,在塌樓前一個月到場調查石屎剝落投訴時,只視察外牆情況便推斷內部結構無問題,更坦承無留意大廈有否側傾。
尹志威處理馬頭圍道四十五號J的個案多年,於○九年十一月十六日,他收到從政府熱線轉介的緊急投訴,該廈大業主翟愛聯指大廈「好危險好危險,驚會冧」,按內部守則他必須在三小時內到現場視察。但尹昨稱,他之後跟翟直接電話對話,得知石屎剝落發生在一星期前,而當時並無裝修建築工程進行中,在石屎剝落位置及程度皆不詳的情況下,他便判斷沒迫切性,請示上司後將之降為非緊急類別,決定兩日後才往視察。
尹兩日後在工程承辦商朱偉榮陪同下,看過外牆、支柱及梯間石屎剝落及鋼筋外露彎曲情況,他指雖然大廈有多處嚴重損毀,削弱了大廈承重量,但未影響結構。他並無進入各層「劏房」內檢查,但從周邊結構亦可看到無出現由超重所致的損毀,他因此判斷大廈無即時危險,但有潛在危險而須修葺鞏固,決定向業主發出維修勸喻信及修葺令。
死因裁判官陳碧橋質疑:「你一望外面就知幢樓無事?咁咪同中醫望一望你塊面就知你有冇肝病一樣?」尹解釋該廈結構並非密封式,故目測所見的外部徵象,已足夠判別下一步行動。惟他承認勸喻信內無列明維修期限,陳官聞言大感愕然:「咁都得?咁我十八年後先整都得?」尹解釋業主在合理時間內仍不維修,就會發出修葺令,他並同意:「以大廈的問題,長時間唔理佢,係有可能會冧。」
尹在○九年十一月三十日調職,另一測量師黃婉雯接手該廈個案。黃昨供稱,她在十二月三十日曾到場調查,她逗留十五分鐘,主要檢查外牆情況,發現跟尹個多月前的巡查紀錄相若。她承認並無到過大廈內部:「我見外牆情況相若,就推斷裏面都一樣無惡化。」她更承認未有留意大廈是否有傾斜。
案件編號:CCDI 102-5/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