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案一 今年二月,一名來自深圳的遊客被時尚數碼的巨型日本著名影音生產商甲的標誌吸引,欲購買一部投影機,店員卻介紹生產商乙的投影機,並聲稱甲已收購乙,雙方最終以二千八百港元成交。可是,該名遊客返回內地後發現,同樣的投影機在內地只售二千四百元人民幣,生產商甲亦澄清無製造相關產品及生產商乙不屬於旗下。消委會指,有關個案至今未成功調解。
個案二 去年六月,一南非遊客來港欲購買型號甲的相機,時尚數碼的店員售價一千二百五十美元,游說他另購價值一千四百美元的乙相機,並指由於隨機附送相機袋,故未有包裝盒及說明書,更聲稱該款相機有全球保用,操作說明亦可在網上參閱。其後,該名遊客得知購得的相機為舊款型號,要求退貨及取回貨款。但店員卻指,因無包裝盒及說明書,拒絕退款,又指型號甲的售價漲至二千美元,聲稱可給予他九折及附送閃光燈,但遭該遊客拒絕。返國後,該遊客發現相機為二手貨,且相同型號相機在南非僅售約四百六十美元。消委會介入後,時尚同意換回型號甲相機予該名旅客。
個案三 去年七月,一名深圳遊客欲以一千三百五十港元在日東公司購買一部數碼相機,店員要求他先以信用卡付款,但當半小時後取貨時,店員聲稱有關型號缺貨,游說該名遊客購買另一部聲稱「性能較好」的相機,最終雙方同意以一千五百港元成交。不過,該名遊客返回內地後,發現同型號的相機只值六百港元,遂向消委會投訴,最終日東給予該遊客另一品牌數碼相機。
個案四 去年十月,一名上海遊客在日東公司以八千港元,購買一部相機及一支聲稱具防震功能的鏡頭,店員要求先付款才可檢查產品。該名遊客付款後發現,鏡頭沒有防震功能,要求退款,但遭拒絕。其後,該店員又游說該旅客多付四千一百港元,購買另一支「最新及具防震功能」的鏡頭。但該名遊客返回酒店後發現,有關鏡頭網上售價僅二千三百港元,亦未有防震功能,翌日返回日東要求退款。日東的店員指,只能取回七成貨款。該名遊客遂到消委會求助,最終日東願意換回一支具防震功能的鏡頭予該名遊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