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姦前女友 中五生脫罪

【本報訊】曾在庭上就性觀念與法官交流意見的中五資優生,其涉嫌強姦前女友一案昨在高院裁決,陪審團一致裁定他強姦及非禮罪名不成立。法官宣布釋放被告時,以《聖經》金句寄語身為基督徒的被告:「保守你的心勝過保守一切,因為一生的果效,是由心發出。」

十七歲被告許嘉誠,原被控一項強姦和一項非禮罪,指他於去年八月七日及九月八日,在將軍澳唐明苑寓所內,強姦和非禮當時十六歲女事主X。四男三女陪審團昨退庭商議三小時後,一致裁定他兩罪俱不成立兼獲訟費,被告聞判後即面露笑容。

被告:「觀察期」已時有性交

連日陪伴許嘉誠到庭的許父,昨緊張得不敢入庭聽判,他得知裁決後接受本報記者訪問時坦言,兒子無罪令他「安樂晒」,早前一直很擔心兒子有事,但堅信兒子無辜。

望子成龍的許父坦言對兒子學業成績彪炳而感自豪,兒子已完成中五課程,他已安排兒子「連跳兩級」直接到外國著名大學升讀精算系一年級,希望兒子不會受今次事件影響前途。許嘉誠則坦言受了「好大教訓」,學懂「帶眼識人」,事後已跟女事主分手,但未有因事件而嬲女方,只希望事件盡快完結。

審訊期間,被告自辯時強調事主X均出於自願,又指二人即使仍處於「觀察期」已時有性交;法官聽罷不禁問被告所處的世界中,是否不是男女朋友都可以性交?被告答說:「個女仔想咁做,我有性慾控制唔到!」還反問法官:「你作為男人可以點?」法官只搖頭答說:「得啦,我明白啦!」

案件編號:HCCC 205/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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