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教育局為協助有特殊學習需要的學生,透過資助計劃聘用教育機構於校內提供支援學生課程,有向官立中學提供課程的機構不滿早前收到銀行通知,由以支票收取學費,改為下學年透過指定銀行入帳,機構需額外支付手續費,機構認為此舉變相「扣減」學費,令學生蒙受損失,若教育局一意孤行,明年將不再承接有關課程。
教育機構負責人稱,去年九月起提供支援予九龍區某官立中學患有學習障礙或自閉症等的學生,課程費用約兩萬多元,透過「新資助模式」獲資助,以往由庫務局向機構發支票,早前突然收到兩間銀行通知,下一學年起當局將透過銀行入數,並要求她在兩間指定銀行開戶,但每一筆轉帳將收取百分之二點二五至二點五費用,其中一間銀行更收取四百元月費。
負責人向校方求證獲知若不開戶,「筆數可能會拖幾個月。」負責人不滿教育局無諮詢突然改變付款方式,將動輒逾千元費用轉嫁,「咁樣成本重咗,我哋可能要減少堂數,變相令學生受害。」她又質疑何以只能透過兩間指定銀行付款,「係咪官商勾結?」
教育局發言人稱,根據《物料供應及採購規例》,官校必須以採購卡購買五萬元以下的服務,但官校亦可根據個別情況用其他方法付款毋須另行申請。涉及的兩間銀行為採購卡服務合約承辦商,合約是透過公開招標方式批出,手續費事宜則純屬商業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