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道之行:制度再好把關由人

俞宗怡局長承認現行審批離職高官再就業制度確有不足之處,有需要優化程序與相關機制,強化規管過程,以堵塞漏洞,並承諾公務員事務局及各部門今後會嚴格把關,請公眾放心。

在拒絕延長管制期的前提下,強化規管是否能避免梁展文事件中出現的「延後報酬」現象,公眾有疑慮,事出有因。

前房屋署副署長鍾麗幗○四年加入恒基集團旗下香港小輪後,卻違規協助集團競投西九項目,政府面對強大的輿論壓力,被迫收緊首長級官員退休後再就業的管制規定。

問題是,其後對高官離職後的禁制期與管制期的措施雖已相應強化,內部審批的機制也作出嚴格規定,問題卻繼續出現。直至○八年爆出賤賣紅灣半島事件,規管問題再次浮現諸多紕漏,乃有延長管制期的普遍呼聲,在社會上引起強烈回響。

制度再好,也需執行人嚴肅認真落實。從梁展文成功過關到新世界中國出任高職的過程來看,負責審批的大批常秘不敏於事、態度輕率,予人官官相衞之嫌,連負有最後把關責任的公務員事務局局長竟也「睇漏眼」,公眾之擔憂的確揮之不去。

從優化審批程序與嚴格化過程的層次看,政府的新建議確有可取之處,但要重建公眾的信心,絕非短時期能成功。

引入「延後報酬」概念,要求申請再就業官員清楚列出退休前六年與準僱主的母公司、附屬公司及相聯公司的接觸情況,政府又責成有關部門協助審批官員,盡力提供有關資料,的確用心良苦。

規則由人訂立,也要由人來執行,審批過程的人治因素有何相應監督,值得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