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補機制諮詢文件中那些建議,被不少評論質疑是否合法合憲。對於這些觀點,我們必須分辨清楚。
首先,是否合憲,是一個法律的問題,不是某一個人說了算。如果泛民認為,替補機制純粹是否合憲的問題,那非常容易解決,到時找一個合適的人士司法覆核一下便可,就好像港珠澳大橋的環評報告、外傭的居港權一樣,法律問題,法律解決,不必再作無謂爭拗。
現時幾乎任何公共政策,都要面對司法覆核這一關,政府就算想逃避,也逃避不了。既然現實如此,惟有勇敢面對,如果只是合不合憲一個問題,反而簡單直接,交由法庭裁決可也!
政府在最後決定之前,其實也一定徵詢過法律意見,尤其是今次修例,要經立法會作立法程序,律政司的法律意見不可能不考慮,政府也一定考慮到是否合憲的問題。但焦點不是會否被泛民司法覆核,而是打贏官司的機會有多大。這個評估,完全是由政府負上責任,如果有九成把握過關,就不妨一戰;如果是九死一生,政府不可能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
政府那幾個建議,只不過是建議而已,擺出來諮詢,一定要有得選擇,但到最後定案,就必須綜合各方意見,法律意見也是重要一環。各項建議中,以禁止議員辭職重選最為「牙煙」,根據香港法官的判案紀錄,估計裁定違反《基本法》的機會最少也有五成,當然,最後可以用人大釋法來過關。人大釋法雖是尚方寶劍,但也要睇對手、睇用途,勉強用有很大的反作用,最危險是劍都斬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