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蕭永方遺孀向消防處索償

【本報訊】○八年在旺角嘉禾大廈五級大火中殉職的消防隊目蕭永方,遺孀禤美英昨入稟高院,指丈夫在執勤期間死亡,遺孀指意外是因消防處疏忽引致,故興訟向政府索償,但未有詳述索償項目及索償金額。

旺角嘉禾廈大火殉職

原告禤美英,是死者蕭永方的遺孀,被告是律政司,代表消防處處長。據資料指,蕭永方遺孀禤美英與蕭的同居女友盧秀欄,早前已先後入稟向消防處申索蕭的僱員賠償,案件正等候開審。在該案中遺孀及律政司均對身為同居女友的盧,是否屬合資格的家庭成員身份有爭議。

蕭的僱員賠償金額已計算是一百廿萬多元,根據《僱員補償條例》,若法庭裁定盧是蕭的合資格家庭成員,以她及她育有蕭的子女之身份計算,將可獲卅萬元僱員賠償。

案件編號:HCPI 517/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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