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學神醉駕撞死的士司機

【本報訊】「學神」司機醉酒下駕車接載三名年輕女乘客回家,駛至葵涌和宜合道時撞向迎面而來的的士,的士司機慘死。「學神」司機更向警員訛稱只是途經現場,然後逃走,被捕後又拒絕接受酒精呼氣測試。他昨日在區院承認九項控罪,案件押後至下周一判刑,期間被告還押看管。

事後離開 認九罪候懲

三十二歲的被告何偉輝,有八項案底,包括偷竊、運毒和搶劫罪。他承認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發生意外後沒有停車、沒有提供呼氣樣本、沒有遵從交通標誌和違反學習駕駛執照條件等九罪,但否認另一項沒有報告意外罪,該罪獲准保留在法庭檔案內。曾任運輸工人的被告透過律師求情透露妻兒都在內地,自去年初出獄後,便學車「增值」,望有更好的發展,豈料發生車禍,意外後常自責,透過律師向死者和死者家人道歉。律師又解釋,被告案發時受酒精影響,意外後也因驚慌才離開現場。

案發於去年九月廿六日清晨六時,被告駕駛的私家車上載有三名女乘客(廿三至廿五歲),當駛至葵涌和宜合道北行線時,私家車越過雙白線,刮破對面行車線的輕型貨車車身,再與的士迎頭相撞。

的士和私家車都嚴重損毀,私家車更在現場着火。接報到場警員發現已離開私家車的被告滿身酒氣,查問時被告聲稱只是途經上址,然後逃走但遭警員制服。被告被捕時仍大聲咆哮,又拒絕進行酒精測試。

四十四歲的士司機劉旭麟(圖)在案發現場已昏迷,送院後證實不治。至於私家車上的三名乘客,以及的士上的男乘客(四十六歲)同告受傷,留醫三至十八日不等,庭上透露所有傷者已完全康復。被告在警誡下承認,在案發前與朋友在尖沙咀酒吧喝了兩支紅酒,之後接載三名女乘客去荃灣,但因喝醉已記不起意外發生經過。

私家車上的乘客則指,被告駕駛時車速很快。雖然有乘客曾勸被告減速,但他未有理會。

案件編號:DCCC 328/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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