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有過度活躍症的十六歲中三男生,涉在公屋公園內非禮四歲女童,早前在區院承認一項非禮罪索取報告候判,案件昨日判刑時,法官引述報告指心理專家發現被告正發展變態的性行為及性興趣,更有孌童趨向;法官認為被告父母沒向他灌輸正確性知識,令他受氾濫色情資訊誤導,但因被告誠心後悔、認罪及願面對責任,故判他入教導所服刑。
法官判刑指,被告林文浩(十六歲)生自破碎家庭,父親戀上了母親的妹妹,更在他六歲時與他母親離異,而他的阿姨則成為他繼母。他自幼就被發現患上過度活躍症,小學時接受過治療但效果一般,故到中學便沒有再求醫,受病情影響他未能專注學業,故成績欠佳。
而報告則指被告承認瀏覽色情網站已兩年,犯案時以為四歲女事主少不更事,對她不會造成大影響,便利用她來滿足自己的性好奇及性幻想,惟心理專家認為若被告接受適當的輔導便不會再犯。目前四歲女事主跟她母親都出現壓力、焦慮、不開心等創傷性後遺症症狀,女事主更因此要接受進一步治療。
辯方求情指,被告犯案時亦知自己行為有問題,故沒有逃走等候警察到場,而他遭還押期間痛定思痛,並向女事主致歉。控罪指被告在去年十二月廿二日,在某公共屋邨公園的一個滑梯塔內,撫摸及親吻四歲女事主的私處。
案件編號:DCCC 228/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