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扮社工 使假鈔 百變老千今判刑

案底纍纍無業漢稱求職困難,化身成「百變騙子」犯案。先訛稱已幫女友人的女兒申請住宿訓練,騙得四萬二千多元入學費,期間因得悉女友人涉嫌騙綜援後,即冒充社署寫信給對方,稱正調查其資產情況,之後「回復身份」稱可用六萬元代她「擺平」事件。另外,他又假扮社工結識住院長者,訛稱可安排平價體檢而騙取六千多元。至今年二月他使用自製五百元假鈔買外賣時,終被揭發而被捕。

涉案被告李子聰(卅一歲),昨於區院承認詐騙、使用虛假文件及製造偽鈔等五罪,法官將案押後今日判刑,期間被告收押看管。庭上透露被告有廿八項案底,當中包括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和盜竊,被告最近案底是在○八年一月因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判監十八個月。

先呃學費 再騙擺平費

案情透露,李姓女事主(四十七歲)因擔心女兒的紀律,被告遂獻計將其女送往寄宿學校並自薦搜集資料,他於去年一月表示「香港赤柱航海學校」已取錄李的女兒,並在之後兩個月內,要李支付共四萬二千多元入學費,李將錢給被告。直至去年八月,李見校方遲遲未有通知始知受騙。

李又向被告透露曾將十九萬元儲蓄交給胞姐保管,但仍申領綜援。李之後在去年五月收到香港國際社會服務社的信,要李提供有關綜援的資料;六月廿三日更收到社署信件,聲稱正審查她資產。被告同日主動接觸李,表示可收取六萬元代為「擺平」;李諮詢社工後報警。據了解,社署正就事件展開調查。

收偽鈔餐廳揭發報警

此外,陳姓男事主(六十四歲)於去年入住屯門醫院時,認識自稱社工的被告。被告去年九月至十一月,聲稱可安排陳到醫院接受平價身體檢查,而騙得陳六千四百多元。惟多月後陳未獲檢查亦不獲退款,遂報警。此外,被告在今年二月十八日及廿四日,兩度致電餐廳叫外賣,並以兩張五百元偽鈔付款,藉此騙取八百多元找贖。餐廳事後發現收到假鈔,遂報警拘捕被告,警誡下被告承認使用家中打印機複印鈔票。

辯方昨求情指,被告一家十多年前移民英國,他其後獨自返港寄住親友家中並常孤立自己。被告又因案底而求職困難,亦無力賠償眾事主;辯方又強調涉案偽鈔質素差劣,不涉有組織犯案。

案件編號:DCCC 611、620/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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