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刑事扣留港水貨客

中港兩地水貨活動頻繁,一度被市民批評是本港奶粉及藥物等物資缺貨元兇,內地近期嚴打水貨客,今年五月起實施「三犯入獄」的《刑法修正案》,即一年內三次犯案即要坐監。本港一名男子成為新例下全國首名被「祭旗」的水貨客,他已有兩次前科,上周六攜帶九十六部路由器入境內地時,再被深圳海關截獲,只為了一百元酬金,被刑事拘留,更面臨被起訴及坐監。有水貨客指,內地海關近日嚴厲執法,估計與深圳世界大學生運動會下月開幕,當局「洗太平地」有關。

內地傳媒報道,內地今年五月實施新法案,規定一年內三次走私被截獲者,最高可被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深圳海關前日表示,該名黃姓香港水貨客,於今年五月一日及七月九日已「兩犯」,分別從深圳灣口岸及羅湖口岸入境深圳,被當地海關緝私分局發現走私兩部筆記型電腦及四十五部手機,已被行政處罰。

成功走私 獲取一百元酬勞

至本月十六日,黃再次經羅湖口岸入境,又被發現其行李內藏有未作申報的九十六部上網路由器,因而按新例對他刑事立案及拘留,是新例實施以來首宗,但至於拘留多久,深圳海關未有詳說。據稱,黃三次走私的物品,涉及的逃稅總額約為一萬多元,又引述黃指,他是受聘帶貨進入內地,若成功可獲取一百元的酬勞。

當地海關亦指,黃只是首名曝光的刑事拘留水貨客,最近幾天海關另有拘捕其他三犯者,而海關的電腦系統內亦有大量已兩次被行政處罰的水客名單,只要他們再犯,便會將之刑事拘留。就深圳有否就事件通知本港警方,警方發言人指不評論個別個案;本港入境處亦未收到有人就事件求助。根據內地法律,刑事拘留一般期限最長十四日,特殊情況下最長三十七天,期間檢察機關會搜證,故有機會起訴疑犯。

本報記者昨日走訪上水港鐵站旁的「水貨集散地」,有派貨予水貨客的業內人士坦言,內地海關近日明顯收緊管制,估計是因大運會下月在深圳舉行而「洗太平地」,以往約有七、八百名水貨客,但近期已銳減了近百人。

關稅差異 商品走私禁不絕

北區區議會主席蘇西智估計,上水區內水貨貨主、散貨者及帶貨水客總共約有三、四千人,知悉內地收緊管制的水客已減低每次帶貨量以免犯法。雖然走水貨本身並無違反本港法例,但上水站附近經常有水貨客等阻街,加上近年內地人加入來港做水貨客,經區議會反映後,過去大半年相關政府部門加強檢控阻街及捉黑工,部分貨主已改為移師附近商廈做貨倉,區內的晉科中心就是其中一個集散點。

不過,內地傳媒報道亦指,由於深港物價及關稅差異,商品走私禁之不絕,走私分子以「螞蟻搬家」形式大肆從香港走私商品進入深圳,而自從深圳戶籍人口獲一簽多行來港簽注後,大量深籍人士亦加入水貨客大軍,有深籍水貨客指每運一罐奶粉可獲利十元,每日「走兩轉」已可獲二百多元酬金。

深圳海關亦特別提醒出入境旅客,隨着以一簽多行來港的人數增加,普通出入境旅客如因多次超額帶貨,亦可能面對牢獄之災。

■本報綜合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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