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任政府對行政會議的角色必須重新檢討,首先要想的,是這個架構如何組成才能發揮實質功能,不能模棱兩可。
回歸前的行政局,基本上是以非官守議員為主。以一九九五年為例,三司是當然議員,委任的官員只有公務員事務司施祖祥,另外的非官守議員就有九位。如果不計主持會議的港督,官員對非官守議員的比例是三成對七成,所以行政局召集人才有超然的政治地位。回歸之後,大致是跟隨舊制,官員代表更只餘三位司長,政策局的唯一代表也取消了。以二○○○年為例,非官守議員十位,官員比例減到兩成三。
這種制度不能再行下去,因為香港政治制度加入了民選成分,立法會一半議員經直選產生,社會更是百分之二百政治化。行會非官守議員全是委任,而且都是兼職,在如此格局下,政治比併就像業餘球隊對職業球隊,很難有得較量。
所以,推行問責制其實就有點像足球或賽馬的職業化,政治任務落在全職全責的局長身上,把組織架構重組,局長的權責重寫。但這樣一改,行政會議的角色就尷尬加模糊,業餘的行會很難當全職問責局長的太上皇,而局長也不肯政治上負全責,卻居行會之下,唯一妥協,就是把所有局長都歸入行政會議。不過,這樣行會就真的有點像董事局,局長是執行董事,非官守議員就猶如非執行董事!
但問題的核心是局長只是掛名,平時不參加行會會議,如果行會變成董事會,那麼開會的就幾乎是清一色非執董,熟悉商業運作的朋友可以想想,由非執董為主的董事局會議怎樣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