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發展局正研究成立法定機構「海濱管理局」,統籌全港各區海濱的規劃及管理工作。多名立法會議員關注海濱管理局的權限,會否涉及強制收地或向私有業權發出具約束力的管理指引等,發展局強調一切仍有待與海濱事務委員會詳細討論,期望一年內可就海濱管理局的組成設定框架。
立法會海濱規劃事宜小組委員會昨討論優化海濱措施最新進展,多名議員關注擬設的海濱管理局有何權限,例如可否收地、強制私家路開放過路權或就海濱管理制訂強制性的法定指引等。議員李慧琼建議當局在海濱一帶多舉辦活動或容許街頭表演等以帶動人流,議員何秀蘭則要求當局確保日後海濱區要有不同水平的消費,即使市民「零消費」也可享用海濱,另有議員要求政府搬走泵房等阻礙海濱連貫性的設施。
發展局常任秘書長周達明回應稱,當局已啟動探討成立法定機構的工作,未來一年會與海濱事務委員會商討及進行公眾諮詢,現階段仍在研究,未有時間表。至於海濱若有泵房等設施,當局立場是盡量搬遷,若無法搬遷也會美化,當局亦會與海濱私有業權業主初步聯繫商討改善海濱連貫性,但坦言「情況並不簡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