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槍戰時,小販手推車、雜物堆甚至垃圾桶,也可以是警務人員保命工具。
據「掩護物的認識」章節所載,警方用以掩護的物件,應是高密度金屬、厚木或三合土造成,才可保護人員免受子彈或手榴彈碎片所傷,這些物件包括牆角、大樹及滅火龍頭等,但在缺乏掩護物下,亦應尋找可以隱匿自己的物件,例如垃圾桶、廢紙皮及郵筒等,不過它們未必可防止子彈貫穿;指引要求警方避免臥射或坐射,因為容易被子彈反彈所傷及不能快速移動。
指引強調,「開槍時棄掩護物而不用並不是英勇的象徵而是愚蠢的行為。」指引又詳細介紹如何用「照妖鏡」,在不暴露身體任何部分的情況下進行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