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入風雲:今時不同往日

港英政府時代,行政局議員的地位崇高,主因是行政局屬於最高決策機構,也負上最終的政治責任。那時,所有決策科的首長都是清一色的公務員,他們個人沒有政治抱負,也不負政治責任,政策由行政局拍板,他們只是負責執行,得失只問行政局的責任。有資深議員寫了一本回憶錄,便說到有司級官員因為遲交文件予行政局非官守議員,港督一怒之下把文件掉到地上,那司長便如家臣般收拾地上的文件。

現在,問責制推行有年,決策的權力已經切切實實地落在司局長身上。以前,許多行政局非官守議員同時兼任重要的政策諮詢委員會主席,相關的政策其實都是在這些諮詢委員會內成形,政府官員會從資源和可行性制約,雖然仍有一定的影響力,但司級官員那一層不會全部代表了政治意志。

回歸之後,政策制訂的大權全歸司局長,那些諮詢委員會也許仍有政治影響力,但龍頭已不再是行政會議的非官守議員,而是直接歸司局長指揮。另外,由於種種政治原因,司局長全體既是行政會議成員,又是政策的推動者,行政會議已成為一個龐然大物,試問那些行政會議非官守議員又焉能不成為像非執行董事一類的角色?

以前港英年代,市民要伸冤,會跑到兩局非官守議員辦事處;回歸之後,市民如想伸冤,要麼跑去立法會,要麼跑去政府總部,若有不滿,也是叫某某局長問責下台,曾幾何時見過市民叫某某行政會議非官守議員下台?市民不會研究香港政制發展,但活在此間,一早已經知道今時不同往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