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十五歲女學生於薄餅店做暑期工時,聲稱有晚跟同事喝酒,醉後被一名廚房男同事帶往時鐘酒店強姦,事後她更染上俗稱「椰菜花」的性病。她在事發後半年始報警,涉案廿三歲的男廚黎卓威)則被控強姦,案件在高院經審理後,七人陪審團昨退庭商議三小時,一致裁定被告的強姦罪及屬交替性質的非禮罪均不成立,無罪獲釋的被告一度情緒激動,雖眼紅紅但終忍住沒有落淚。被告原被控在○九年八月某日,強姦當時升讀中四的女事主X。法官並下令控方要負責訟費。
案件編號:HCCC 87/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