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指在警隊工作表現出色的衝鋒隊警長涉嫌化身「揸胸色魔」,在五天內於街道上涉向三名女子揸胸非禮,最終因日前犯案後遺下證件而揭發身份。警長現被控一項非禮罪,昨解往觀塘法院提堂,暫毋須答辯,法庭將案押後至九月五日,期間讓控方進行認人手續和索取法律意見。裁判官批准他保釋後,特意警告:「你作為差人,我知道你有渠道和方法查到佢哋(女事主)身份」,暗示被告切勿干擾證人。
廿八歲被告岑仲樑,報稱警員。控罪指他在本年七月十五日,在觀塘協和街一八七號外非禮一名女子。
身形魁梧的被告昨庭上應訊時表現冷靜,亦未見有任何親友到庭旁聽。但他獲得保釋從羈留室離開時,突然有七、八名彪形大漢到場護送,他們更不時以粗言怒罵記者:「影乜×嘢?」和「影×夠未?」更準備私車家在法庭後門等候被告。而原本在庭上穿着藍色T恤的被告,找來一名外形相近的男友人,讓對方穿上他的藍色T恤,被告自己則換上灰色的反領T恤,離開時二人更戴上口罩,意圖「移形換影」;惟因記者們認得他的樣貌而悉破。
控方昨在庭上透露部分案情,指案發日早上七時許,女事主獨自上班,在行人路上遭迎面而來的被告揸右胸一次。受辱後她立即追着被告,被告狂奔擺脫事主。
但他在逃走時遺下袋子,警方根據袋內證件找到被告,現場亦有銀行的閉路電視拍下犯案過程。
控方續指被告是現役警員,並疑涉及兩宗同類案件,因此反對讓他保釋。裁判官立刻查問控方另外兩宗案件的手法,並強調:「我畀唔畀佢保釋,同佢嘅(警員)身份無直接關係!」
控方索取指示後再透露,第一宗非禮發生於七月十一日晚上七時許,十九歲女學生在將軍澳的行人隧道內遭揸胸。第二宗則於同月十四日凌晨二時許發生,十六歲少女在將軍澳小巴站同遭揸胸。
辯方申請保釋時則指,被告加入警隊六年,因表現出色,已晉升做衝鋒隊警長;並提出以三千元保釋,惟裁判官反指:「三千蚊?依家有三個指控,任何一個指控入咗,佢都要坐監!」辯方遂將保釋金提高至一萬元,才獲裁判官批准。裁判官更特別向被告表示:「你作為差人,我知道你有渠道和方法查到佢哋(女事主)身份」,提醒被告勿干擾證人,否則會被還押。 案件編號:KTCC3641/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