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六十五歲或以上長者可於計劃首年投保,但保費無上限。
2.長期病人等高風險人士要加附加費,連保費上限是一般人保費的三倍。
3.在投保前已有病的人士,會設一年等候期及有時限的索償上限,第二年索償上限是25%,第三年的上限是50%,此後才全面受保。
4.不傾向為保險公司盈利或行政費設上限。
5.保費可能會跟隨醫療通脹愈加愈高。
6.私家醫院服務大增,促使公共醫療機構的醫護轉投私營機構,令人手短缺惡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