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螻蟻尚且偷生,何況是人?」為何有人會自殺呢?它是否一種病態?為何有人會一齊自殺呢?
香港自殺個案近年有上升趨勢。據死因裁判法庭統計數字,自殺人數已由九七年的597宗,飆升至○三年的1,195宗,升幅近一倍。在自殺個案中,三至四成年齡介乎30至49歲。有調查更發現自殺成排行全球第十三位的「疾病」殺手。
集體自殺是指兩個或以上的人相約一起自殺,並不常見,但外國時有報道類似個案。主角都有親密關係,可能是親人、情人或互相非常信任的朋友,由於感情深厚,因此不離不棄,雖然不能「同年同月生」,也寧願「同年同月同日死」。可是,若然感情這麼深厚,為何不互相鼓勵和扶持,共同渡過難關,將生命延續下去?筆者希望讀者遇到困難時,盡量抱有正面思想,擁抱生命,當雨過天青時,彩虹就會出來。
自殺的成因很多,如壓力、因病厭世、情緒病等。九成自殺個案與精神病有關,當中七成都患有抑鬱症。
我們可以留意自殺的警號,一般警號包括:情緒低落、透露自殺念頭或計劃、轉送心愛物件予他人、突然與友人斷絕溝通或聯絡、處於絕望或無助的狀態、突然訂下遺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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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永堅精神科專科醫生
香港心理衛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