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入風雲:惠及社會下一代

那個所謂與通脹掛鈎債券,其目的不過是每人每年多派三幾百元,對於一些再沒有收入的長者而言,多三百就是多三百,本欄當然不會反對。

但真的要向志在一年三百元的長者施惠,不如一次過通過生果金派發,那麼能拿出一萬元的又有,不能拿出一萬元的也有,一聲令下,就可以通過電子轉帳解決,比派六千元更慳水慳力,何樂而不為?偏要搞一個與通脹掛鈎債券,中間不知要花多少冤枉錢!

如果不介意搞些手續,手上又有餘資,買股票又驚接貨(事實上一萬元也很難買股票),則申請一手這債券也無傷大雅,只是雷聲大、雨點小,成本大於效益而已!

至於逆按揭,則可以斷言,一定慘淡收場。話說在前頭,本欄早已下了這個結論。外國的經驗,逆按揭不是用來取代退休或者安老服務,而是在有生之年花光花淨的文化下,讓有物業在手的老人在不影響其居住情況下,把物業先套現,使自己的晚年生活錦上添花,坐郵輪,甚至環遊世界。

但在香港,在有生之年把一切積蓄和財產花光花淨並不是主流文化,個人也認為是不值得鼓勵推廣的文化。印象中,毛澤東好像說過:「我們來這個世界,不是只是為吃掉這個世界。」中國人把財產留給下一代的觀念根深柢固,就算要改,也應該改成不只惠及自己的下一代,而是惠及社會的下一代,離世後有財產留下,不想給自己子姪,可以捐作公益。

之前寫過,東華三院女護士過世後,留下幾千萬財產做公益,這才是值得大書特書的善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