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政府、政客及不同團體的路邊宣傳橫額舉目可見。申訴專員公署於○八年炮轟地政總署管理宣傳橫額不善、影響道路使用者安全後,地政總署終完成檢討,提議取消二千八百多個位於道路中央分隔欄的展示點,以免影響司機及行人視線,但行人過路處附近的展示點就可暫時保留。為免展示點被轉讓或借用,署方亦訂明所有橫額需印上批准編號及該展示點誰屬,預計最快明年一月一日實施。
有立法會議員及區議員擔心新措施會影響他們與選民溝通,支聯會主席李卓人更質疑當局有政治目的,阻撓泛民就六四晚會、七一遊行等活動進行宣傳。
全港有二萬二千多個設於政府土地上的宣傳橫額展示點,大部分分配予立法會議員及區議員使用,餘下供非牟利機構及政府部門等申請。就申訴署批評原有管理機制未能禁止轉讓或借出展示點,地政總署提出日後展示品上,須明確清楚顯示獲分配的個人或團體名稱,但不限定名稱需置於最顯眼位置或採用較大字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