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勞工處指地盤工人在工作期間中暑屬工傷,可以根據《僱員補償條例》向僱主索償。但業界透露,分判商為了避免被建築公司罰款,會以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態度對待工傷事件,勸喻工人不要將工業意外向建築公司報告。
「如果地盤發生工傷事件,有啲建築公司會罰分判商,一單工傷要罰二萬蚊,所以就算有工人中暑或者受傷,分判商會叫佢哋睇醫生,私下再畀番錢佢哋,唔會報上去!」身兼建築地盤職工會副理事長的黃惠民解釋,倘建築公司轄下的地盤發生工業意外,在投標政府工務工程時會遭扣分,故建築公司向分判商實行工傷罰款制度,希望達至工業零意外。
黃惠民批評工傷罰款制度嚴重損害工人利益,「試過有工人喺工地被嘢扑親個頭,初頭睇起嚟冇咩事,判頭就叫佢返屋企休息吓,唔好報上去,點知原來工人個腦入面有積血,無幾耐過咗身。但一開頭冇報到去建築公司,上頭冇工傷紀錄,叫工人點索償?」
立法會議員王國興促請勞工處加強巡查及執法,嚴懲隱瞞工傷的人士,並呼籲工人若在地盤發生意外,必須向建築公司報告,保障自己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