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署回應解釋,該土地是以詳細發展藍圖勾劃(1:2000),與顯示較細比例的分區計畫大綱圖(1:5000)並不相同,故該地與擬建預留道路出現細微差別的情況相當普遍,輕微重疊屬可以接受。
該署發言人表示,上述土地依據勾畫的發展藍圖,與分區大綱圖草擬目的及詳細程度不一,分區計劃大綱圖及發展藍圖出現微細差別的情況相當普遍,但發言人承認,計劃中的L3道路的路線及設計,仍有待有關部門進一步研究,可透過略為調整土地界線,該土地不會與計劃中的L3道路用途牴觸,劃為「道路」的小部分地帶,可納入住宅發展項目之內。該幅限呎地將於本月二十二日截標,發展住宅單位總數不得少於2,020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