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電腦程式員與前女友外出飲酒聊天後,帶着醉酒的前女友去時鐘酒店,涉嫌趁對方醉至不醒人事時兩度強姦她,程式員否認指控,案件昨在高等法院開審。女事主供稱,當晚與被告喝了三杯白酒及一些香檳,便失去記憶,醒來見衣衫不整睡在酒店房,她事後致電再三追問被告,被告才認曾與她發生性行為。
三十四歲被告宋沛傑被控兩項強姦罪名,指他在去年六月十六日兩度在銅鑼灣維多利亞酒店強姦當時二十八歲女事主。
女事主供稱○八年經朋友介紹認識被告,兩人拍拖約一年後,她發現被告有其他女友遂分手。去年四月,被告致電給她訴說與新女友關係不愉快,之後被告與她恢復聯繫。被告承認「做」了兩次,其中一次無用安全套。事主之後致電給另一朋友後便決定報警。
案件編號:HCCC 378/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