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中年兩姊妹在葵涌安蔭邨對開山坡上,用鐮刀等利器任意砍伐幼樹,被人發現報警拘捕。兩人昨於荃灣法院承認一項管有物品意圖破壞財產罪,及兩項作出禁止在林區地方作出的作為罪,同被判監兩個月。
兩被告分別為梁婉儀(四十三歲)及梁婉玲(三十八歲),同報稱無業。她們承認今年三月十二日在葵涌安蔭邨祥蔭樓對面山邊,管有兩把手鋸及一把鐮刀,意圖用來損壞樹木。另外,她們亦承認分別於三月十二日及四月二日,在上述山邊,摧毀共六棵樹木,違反《林區及郊區條例》。在兩次事件中,兩名被告共砍去山坡上共六棵樹。
案件編號:TWCC 1133/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