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無業青年與雙胞胎弟弟在破碎之家成長,父親早年已離家一直居於內地,而與他們同住的母親早前亦失蹤,青年為了張羅食物及租金,遂扮成嫖客以鎖匙架頸圖搶劫鳳姐,但鳳姐無錢反建議「以肉代金」提供免費性服務。青年「劫色」後因遺留手機在鳳樓而被捕,他早前在區院承認一項意圖搶劫而襲擊他人罪,昨被判入教導所。
法官昨引述報告內容,指被告李宜生(十八歲)在內地出生,自其父早年離家後,其母改嫁港人,他與雙胞胎弟弟及一名兄長於○八年來港與母團聚,但被告後父翌年身亡,兄長因與母親意見不合而搬走,母親亦在後來離家,不知所終。報告又指被告並不尊重法律,欠缺危機感,但被告曾透露案發前曾與弟弟回內地探父親,回港之後已找不到母親,被告因不欲驚動兄長而犯案。
法官判刑指法庭有責任保護獨自工作的性工作者,但因事主拒絕作供,若非被告主動坦白交代事件,警方未必成功起訴,故認同他有悔意。
此外,亦認同被告並非因貪念而犯案,而是他發現母親突然消失,缺乏處理危機下才犯案。
被告被控在去年十一月廿日於土瓜灣鴻福街一單位意圖搶劫而襲擊女事主。辯方求情指被告因一直在不完整家庭中成長,缺乏管教;事發時母親失蹤,為家計在無預謀下犯案,所用的「武器」鎖匙亦不易令人受傷。
記者昨到被告所住的土瓜灣唐樓查訪,但其雙胞胎弟弟並不在家;有鄰居表示上址是兩名十多歲的兄弟所住,二人遷入上址已有個多月,但與鄰居甚少打招呼。
案件編號:DCCC 220/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