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超球會首名華人班主、上市公司伯明翰環球控股主席兼《成報》榮譽主席楊家誠,被警方落案控以五項洗黑錢罪名,經通宵扣留後昨早被解上東區法院提堂。控方透露,楊於七年間利用其名下及父親的五個銀行戶口,清洗近七億五千萬元巨款,僅其個人戶口已有逾六億元存款,惟他向稅局報稱該七年間的收入僅一百六十萬元,其銀行存款流動有洗黑錢迹象。
五十一歲被告楊家誠,被控五項洗黑錢罪名。控罪指,被告於○一年一月三日至○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間,在港利用四個永隆銀行戶口及一個滙豐銀行戶口,處理共七億四千八百多萬元可公訴罪行得益。被告昨毋須答辯,法庭將案押後至八月十一日再提堂。
裁判官杜大衞昨准被告以現金四百萬元及人事三百萬元,合共七百萬元保釋外出,期間被告須居於報稱的山頂白加道寓所、每周三天到山頂警署報到、需交出旅遊證件,不得離港。法庭昨花上近半小時處理本案,至早上十一時許完結,但由於辦理保釋手續及籌集保釋金,被告下午近五時才辦妥手續離開。
主控官在庭上表示,案件牽涉被告名下三個戶口及其父親名下兩個戶口,其父親的兩個戶口,被告均獲授權簽署提款。單是被告名下三個戶口,存款已多達六億三千二百萬元,當中八千五百萬元為現金,惟被告於該七年間向稅局報稱收入共一百六十五萬元。至於其父的兩個戶口,存款亦達八千八百萬元,惟其父於案發期間報稱的收入僅六千八百多元。
主控官指,警方的會計核數專家經查核涉案戶口的存款往來,發現有清洗黑錢痕迹,警方發現被告操控其父親的涉案戶口,指示父親將兩個戶口內全數存款匯至其個人戶口。控方申請要求將被告還押,指被告有很大機會棄保潛逃,而其父親自○八年返回內地後已沒有再回港,被告跟一名內地女子結婚,有三分之二的時間不在本港。
辯方資深大律師麥禮士則為被告申請保釋,麥在庭上質疑控方案情薄弱,僅憑被告的存款金額起疑,沒有對背後牽涉甚麼犯罪得益作出指控。辯方力陳被告在港有密切聯繫,指被告不但為香港知名人士,亦是英超球會首名華人班主及上市公司主席。被告在港擁有兩個豪宅物業,包括市值四億元的白加道自住大宅,以及由被告前妻持有、市值逾千萬元的中區應彪大廈單位。
辯方又透露,被告育有一名十六歲兒子及一名剛出生半年的嬰兒,子女跟他在港同住,被告多年來致力球隊和公司業務,球隊近年有財政困難,被告需保釋外出處理;再者,被告被捕後,令英國的香港滙豐銀行查核之前向伯明翰環球控股批出的一筆七百萬英鎊借貸,被告急需處理連串業務,遂希望獲保釋外出。裁判官考慮控辯雙方理據後,決定批准辯方之保釋申請。
案件編號:ESCC 2717/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