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任審裁官周紹和住所僭建

【記者甘銘添報道】僭建風暴吹到司法機構,繼特首、問責局長、政府高官及立法會議員後,小額錢債審裁處主任審裁官周紹和位於碧瑤灣的住所,平台亦僭建了木製棚架及加裝鋼製巨型儲物櫃,名副其實知法犯法。屋宇署表示會發命令,要求周官拆除僭建物。

周官在○二年以五百五十萬元購入碧瑤灣一個一樓單位連平台,現場所見,平台四周種有樹木,中間有一個籃球架,還有一個以木材搭建棚架,供乘涼之用,而靠近單位牆邊則有一個巨型儲物櫃,並牢固於牆身。

記者早前到周官住所查問,他的女兒應門,她否認平台有僭建物,反問記者是否知道僭建物的定義,她認為有上蓋才是僭建物,而該木製棚架並非密封。

不過,屋宇署表示,到上址視察過後,發現平台加建了木製棚架,屬於適意設施及本身沒有結構危險,亦無影響樓宇結構或妨礙走火通道。根據現行執法政策,並不屬於優先取締類別,該署不擬採取進一步行動。

屋署:優先取締類別

屋宇署續稱,平台上以鋼材預製的僭建物,雖然沒有明顯結構危險,亦無影響樓宇結構,但根據現行政策,屬於優先取締類別,該署會向業主發出法定命令,飭令拆除。

司法機構代周官回覆本報查詢,自爆○七年收過屋宇署書面通知,要求清拆平台僭建物,周官當時已採取適當行動,並確認自此再沒有在平台加建任何建築物。本報日前收到屋宇署書面回覆,證實周官住所平台有兩處僭建物後再向周官查詢,司法機構發言人昨指他放大假,暫未能回應。

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主席李永達說,公眾對司法人員期望很高,司法人員一定要守法。他認為,所有司法人員都應檢視住所有否僭建,否則,會打擊公眾對司法人員的信心。

周紹和於五六年在港出生,八九年在加拿大獲大律師及律師資格,九一年在美國紐約獲認許為律師,於九三年在英國及香港獲律師資格。他於八九至九七年間私人執業,九七年獲委任為裁判官,○九年獲委任為主任裁判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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