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公園非禮女童 中三生收押候判

【本報訊】有過度活躍症的十六歲中三男生去年在屋邨公園內非禮一名四歲女童,他日前在區院承認一項非禮罪後,獲法官批准他保釋一天,以便他昨日看完心理醫生後再到庭應訊。而案件昨午再處理時,法官先索閱被告的心理及精神科醫生等五份報告,以及替女事主索取心理影響評估報告,定於下月廿二日判刑,期間被告需收押看管。

心理醫生撰報告求情

法官指案件性質嚴重,但考慮到被告林文浩年輕,故將案押後,讓被告的心理醫生撰寫報告代為求情。

辯方則沒有保釋申請,但指稱若報告指被告對社會沒有危險,希望可讓他接受相關的治療。

控罪指被告在去年十二月廿二日,在某公共屋邨公園的一個滑梯塔內,撫摸及親吻四歲女事主Y的私處。

案件編號:DCCC 228/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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