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不滿政府處理雞牌問題的雞苗運輸商販,走上中環鬧市的天橋頂,並拉起橫額抗議。一位警長為勸服示威者下來,冒險爬上天橋,豈料此時突然下起大雨,警長不幸失足跌下,送院搶救後傷重不治。
不需要懷疑,這是一宗不幸的案件。事實上,警員殉職的新聞其實不應該鬧得那麼起哄。我並非說警員殉職是一件平常的事,而是警員的工作本身就已經存在很多風險,辛苦工作之外,很多時候都要以生命與罪犯相搏,歸根究柢都是要保護市民,維護法紀。英勇的警員早就已經把生死置諸度外。
警員殉職,其前設本來就是為「保護市民」而死,因此每一次有警員殉職,都必定跟市民息息相關。有人說,這次是示威者害死警長,但試想,是否每當有警員為拯救市民而殉職,我們就要怪罪那些害死警員的市民?這豈非香港很多市民都是兇手嗎?
事件之所以變得如此複雜,皆因這不是一宗單純的意外,而是一起政治事件。有人擔心,這宗意外會令政府打壓示威合理化。我不認同,反而相信示威的公民權利絕對不會因為這宗事件而被扼殺,示威者在日後的示威行動中,必定會盡量做到顧及自己的同時兼顧其他人的安全。這樣的話,這場血的教訓才來得有價值。
另一方面,有立法會議員說,如局長肯接見示威者,就可以避免慘劇發生,其說話之犯駁已經遭到很多市民大力批評。藉他人之死來達成自己的政治目的,野心可謂昭然若揭。